为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领域司法救助工作向纵深开展,提供更加充沛的检察力量和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柏乡县检察院认真落实落细最高检以及省、市检察院机关对进一步做好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工作的要求部署,不断加强和完善横向、多方协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畅通联系渠道,努力构建全县社会化司法救助工作体系。
柏乡县检察院与县妇联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展开了深度合作,建立会商协作机制,并于7月19日联合召开“关于加强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工作座谈会”。柏乡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赫磊磊、第三检察部主任冯宏钧等有关负责同志,与县妇联主要领导、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就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工作有关事项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首先集体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通知》和《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工作的通知》,随后双方就《关于加强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展开讨论,并就建立和加强协作机制、推动今后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工作深入开展交换了意见。
柏乡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赵争粉在座谈中发表意见
经过交流和讨论,双方修定并通过了《实施意见》,并一致表示:检察机关和妇联要充分认识开展加强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当前深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重要载体和举措,突出救助重点,加大救助力度,提升救助效果;要不断加大救助线索摸排力度,建立完善线索移送机制和救助反馈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好各自职能优势,做到依法能动履职尽责;要不断优化“司法救助+社会救助”融合机制,对实施司法救助后仍然面临生活困难的妇女儿童,协调民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加大社会救助力度;要加强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及时把党的好政策宣传出去,让更多困难妇女儿童知晓救助政策,最大程度扩大救助成效。
柏乡县检察院与县妇联强强联合、携手共建,将双方优势高度融合,共同扣紧了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工作关键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