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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1-08-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柏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7月27日在柏乡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柏乡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马颖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持续坚持“规范高效谋发展,团结奋进创佳绩”工作思路,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均衡发展、有序推进,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质的“检察产品”。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先进院、全省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先进集体,获得省级文明单位、河北省园林式单位等荣誉。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贡献检察力量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成效显著。五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178件23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64件216人,直接决定逮捕3件3人;受理公安机关、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99件456人,提起公诉263件409人。在办案中,对社会危害性小的轻微刑事案件,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了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10件13人,不起诉17人。采取有力措施,降低“案件比”,杜绝了案件“空转”;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行刑事速裁程序,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的有机统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举办大型宣传活动9次,发放材料6000余份,在全县102个村悬挂“扫黑除恶”宣传展板,收到良好宣传效果。在办案中,紧紧围绕“六清”工作目标,坚持“一案一方案”、“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的原则,强化证据意识,全面提升了涉恶案件办理质效。先后受理涉恶案件6件34人,经审查向法院起诉4件28人,其中“保护伞”1件1人,全部被法院认定并做出有罪判决,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5份,移交线索4条,整改率和回复率均为100%。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扎实开展。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实行“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模式。严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先后在5所学校和1家企业建立了未成年人关护基地,院领导和检察官分别兼任11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五年来,共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6件6人,不批准逮捕2件2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开展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正3次,较好地贯彻了对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强化帮教的司法理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疫情期间,通过“录播课”形式,从云端将法律知识“大礼包”送到未成年人身边;开展“木兰有约”、“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法治宣讲活动52场次,该做法被《检察日报》、《河北法制报》予以报道,“木兰有约”宣讲团,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最美木兰”集体,其中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最美木兰”。

强化源头防治实现“涉检零上访”。全力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落地,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继续保持了赴省进京“涉检零上访”。升级改建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严格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者结果答复”的规定,坚持对群众信访办理过程和结果公开,先后受理信访案件13件,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8起、230余人次,回复率和答复率实现两个100%,控申接待室再次被最高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二、深耕“四大检察”主业,在营造公平正义环境上体现检察作为

全面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坚持贯彻“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检察理念,成立派驻公安局检察室,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拓宽监督渠道,确保了司法办案活动的严格公正。五年来,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撤案34件,纠正漏捕10人,追诉漏罪36人、漏犯50人,先后向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06件,依法抗诉10件13人。深入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33家行政执法单位共录入行政处罚类案件1706件,从中发现并督促移交污染环境犯罪案件3件,这一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基层·现场”栏目进行了报道。

积极开展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综合运用派驻、巡回、专项检察等方式,加强对刑罚执行、社区矫正、监外执行等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85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47件,有效提升了监管的规范化水平;办理财产刑监督案件123件,有力地维护了法律尊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充分发挥“网上检察室”作用,不断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向“智能检察”发展。办理行政监督、行政非诉执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案件12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支持起诉和诉中违法等民事检察监督案件82件,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等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8件,共向法院发出各类民事监督案件《检察建议书》32份。推动了监督从“办事”向“办案”模式的转变,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不断拓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领域。主动征得党委、政府支持,县两办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有力推动了公益诉讼工作向纵深发展。紧紧围绕群众关切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四大领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力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9件,共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104份,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2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取得了多赢、双赢、共赢的效果。疫情期间,办理的“柏乡县市场监管局对市场销售假‘飘安’牌口罩怠于履行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被省检察院评为“涉疫情防控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三、深入实践司法新理念,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上体现检察担当

牢固树立提升检察监督能力理念,始终把深化改革放在重要位置。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由原来16个部门整合为6个部门,实现了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管理和定岗定责。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共划转编制10名职能部门3个,保持了队伍稳定、人心安定。研究制定了《法律文书签发权限规定》和《检察业务职权划分规定》,明确、规范了司法办案职责权限,提升了办案质效。

深入实践“三个效果相统一”检察理念,积极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落地。自制度实行以来,办理案件适用率达到96%,提出精准量刑建议87人,法院采纳率100%,切实履行了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有效提高了诉讼效率,减少了社会对抗,促进了社会和谐。该做法在“全市政法系统第一期工作交流擂台赛”上做了典型发言。

立足“统筹发展”检察理念,着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研究制定《着力服务重点企业工作的实施细则》和《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为县域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深入相关企业走访调研17次,“木兰有约”宣讲采取订单式服务,深入全县重点企业进行法治宣讲21次。疫情期间,精心制作《木兰宣讲系列特辑》,为民营企业复工复产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准确把握涉民营企业案件“罪与非罪”的法律界线,共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1件,向法院提出从轻量刑建议2件。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一起无法获得赔偿的交通肇事案被害人争取到全市最高额度的司法救助金10万元,当事人深表感谢,送来“检察为民解危难,司法救助暖人心”的锦旗。在承办一起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中,创新司法救助金监管机制,弥补了制度空白,被评为河北省第五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被最高检察院评为“检察机关办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

四、加强队伍建设,在规范司法行为中弘扬检察正能量

加强党性教育,补足精神之钙。扎实开展了双创双服、政治性警示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一系列活动,通过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等多种方式,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检察干警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周一夜学”等载体,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队伍政治素质明显提升。

加强队伍管理,推进从严治检。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理念,从严治检与从优待警有机结合,不断加强队伍管理。开展学柏粮活动,建立完善了碰头会、工作日志填报等6项制度,实现了常态化的科学管理,相关经验做法被省市院肯定,被《检察日报》报道。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好“三个规定”落实,共填报记录重大事项36件,检察长、分管院领导先后就相关人员和相关事项进行戒免谈话、提醒谈话和组织约谈9人次,检察干警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市院对我院党组的政治巡察任务。

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综合素质。不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五年来,共组织参加各类培训108次,参加总人数2178人(次),干警的理论和业务素养得到显著提升,取得了丰硕成果: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最美政法干警”,2名干警入选了省级调研人才库,干警撰写的论文和研究成果先后5次获得省级荣誉。

主动接受监督,提升服务水平。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各乡镇、村代表共计330余人次,走进检察机关参加座谈、检察听证和检察开放日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规范检务公开,两微公众号共推送信息1020条,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37条,法律文书公开392份,重要案件信息公开160条,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

各位代表,过去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服务大局和保障民生的精准度和实效性还不够强;二是检察队伍结构还不尽合理,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方面有所欠缺;三是法律监督力度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对此,我们将以更加务实的态度,认真加以解决。

下一步检察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今后,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聚焦全县“一三六十”发展战略,坚守人民立场,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在推动柏乡高质量赶超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体现检察担当!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全力服务大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围绕基层治理实现新突破,努力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大力推进平安建设,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源头治理;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长效机制;围绕打造省会特色卫星城”和培育“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做好优质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二是深化改革思维,转变司法理念。围绕司法保障“供给侧”难点、热点、焦点,把“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纳入县域发展通盘考虑,把司法办案融入服务全县改革发展和社会民生。重点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制度适用率、量刑建议采纳率;围绕民生事业实现新突破,聚焦民生民意,拓展办案范围,积极稳妥办理各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切实维护国家利益的红线、底线,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线、保障线。

三是强化精准监督,重塑检察优势。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检察理念,进一步完善和强化法律监督机制建设,不断提升监督精准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案等衔接机制,实现无缝链接和执法司法办案一体化;建立健全诉讼活动监督机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效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立完善“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努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用精用准法律监督手段,解决好群众的“微心愿”“微难题”。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展现检察风采。抓实抓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切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开展。围绕检察机关专业化建设,加强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着力提升业务素能,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今年正值建党百年,我们又站在历史的新起点,百年的光辉业绩,正在检察人心中升华。在新的历史征程上,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充沛的信心和更加饱满的精神,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各项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砥砺奋进,面向建国100年新画卷凝聚更加澎湃的动力,以敢为善为的检察担当,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为实现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检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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