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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1-03-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柏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 年 2 月 28 日在柏乡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柏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丙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2020 年,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继续坚持“规范高效谋发展,团结奋进创佳绩”工作思路,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质的“检察产品”。在全市检察机关综合考评中名列前茅,再次被评为“实绩突出单位”。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打击震慑各类刑事犯罪,深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措并举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平安建设取得新成绩。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成效显著。2020 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 17 件 20 人;经审查批准逮捕 16 件 18 人,直接决定逮捕 3 件 3 人;受理公安机关、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 38件 51 人,提起公诉 32 件 43 人。在办案中,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察院提出的“宽严相济”、“少捕慎诉”等一系列司法理念,坚持以维护政治安定、社会稳定为出发点,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落脚点,严格执法,秉公办案,收到明显成效。所办理的临西县原常委、组织部长江润民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
  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 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三年来,先后受理涉恶案件 6 件 34 人,经审查向法院起诉 4 件 28 人,其中“保护伞”1 件 1 人,全部被法院认定并做出有罪判决,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5 份,移交线索 4 条,整改率和回复率均为 100%。在办案中,紧紧围绕“六清”工作目标,坚持“一案一方案”、“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的原则,强化证据意识,全面提升了涉恶案件办理质效。
  扎实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实行“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模式。严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院领导和检察官分别兼任 11 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疫情期间,通过“录播课”形式,从云端将法律知识“大礼包”送到未成年人身边。一年来,共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 4 件 4 人,不批准逮捕 2 件 2 人,附条件不起诉 1 件 1 人,较好地贯彻了对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强化帮教的司法理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注重源头预防,消除涉检上访隐患。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严格落实群众来信“7 日内程序回复、3 个月内办理过程或者结果答复”的规定,先后受理信访案件 13 件,回复率和答复率实现两个 100%。对于普通刑事案件尤其是轻伤害案件,在公诉阶段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对一时达不成和解的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持续跟进,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杜绝和减少上访隐患。继续保持了赴省进京“涉检零上访”。
  二、自觉践行客观公正理念,不断增强法律监督能力
  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强化监督职能、监督能力,社会公平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四大检察”主责主业取得新发展。
  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力度不断加强。一年来,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 6 件,纠正漏捕、追诉漏罪漏犯 19 人(次),先后向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2 件。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2 件 2 人,不起诉 9 人。深入推进“河北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在 33 家行政执法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录入行政处罚类案件 1444 件,位居全市第一。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能力不断提升。充分发挥“网上检察室”的作用,不断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向“智能检察”发展。先后向法院发出各类民事监督案件《检察建议书》32 份;办理行政监督案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 6 件,实现了办理行政案件数据“空白”的重大突破,推动了监督从“办事”向“办案”模式的转变。
  公益诉讼检察监督领域不断拓宽。一年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四大领域”逐步向防灾减灾、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拓展,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54 份,全部整改到位并收到书面回复。疫情期间,办理的“柏乡县市场监管局对市场销售假‘飘安’牌口罩怠于履行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被省检察院评为“涉疫情防控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三、深耕细作民生检察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坚持人民立场,综合运用多种法律手段,参与构建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服务经济发展、社会民生取得新实效。
  服务民营企业,优化营商环境。“木兰有约”宣讲团深入锦宝石纸业、星洁管业等 6 家企业进行法治宣讲,精心制作《木兰宣讲系列特辑》,为疫情期间民营企业复工复产解答相关法律问题。邀请部分民营企业家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面对面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研究制定了《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准确把握涉民营企业案件“罪与非罪”的法律界线,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共监督公安机关撤案 3 件,向法院提出从轻量刑建议 2 件。
  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有效防止刑事案件在侦查和公诉环节空转,降低诉讼成本,“案-件比”同比下降 66.89%,达到 1:1.091。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到全覆盖,适用率达到96%,适用案件中速裁程序 22%、简易程序 34%、普通程序 44%,提出精准量刑建议 31 人,法院采纳率 100%,是全市检察机关唯一一个适用认罪认罚案件零上诉的基层院,在“全市政法系统第一期工作交流擂台赛”上做了典型发言。
  实现司法救助效果最大化。主动对一起无法获得赔偿的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为其争取到全市最高额度的司法救助金 10 万元,当事人深表感谢,送来“检察为民解危难,司法救助暖人心”的锦旗。在承办的一起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中,创新司法救助金发放和使用监管机制,弥补了制度空白,被评为河北省第五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被最高检察院评为“检察机关办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
  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创新意识,推动改革措施落地,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监督制约,履职能力得到新提升。
  加强素质建设,增强司法能力。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周 一夜学”等载体,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队伍政治素质明显提高。加强《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刑事诉讼规则》等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共组织参加各类培训 28 次,参加总人数 1055 人(次),业务素质明显增强。2 名同志入选了省级调研人才库,干警撰写的论文获得河北省优秀检察理论研究成果,副检察长尚丽娟被评为全省“最美政法干警”,县检察院再次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持续正风肃纪,推进从严治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组织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和政治性警示教育活动4 次,检察干警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抓好“三个规定”落实,全年共填报记录重大事项 23 件,受到市院表扬。将党风廉政建设抓在细处、落在实处,一年中,检察长、分管院领导先后就相关人员和相关事项进行提醒谈话 23 人、约谈 6 人。在市院对我院党组的政治巡察当中,通过了一次郑重的政治体检,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答卷。
  全面稳妥推进检察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执行检察长带头办案有关规定,检察长、副检察长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逐步建立和完善了 3 个跨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提升了办案质效。按照上级对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订了《检察官业绩评价办法》,被最高检察院确定为调研课题。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服务和保障大局的精准度还不够强,司法保障的力度、服务的效果还有差距;二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充分,发展不平衡问题一定程度存在;三是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的司法理念还贯彻得不到位。
  各位代表!2021 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综合运用监督手段,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在推动柏乡高质量赶超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体现检察担当!
  一是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发展稳定大局,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措施,为民营企业和社会民生发展提供更优质法律保障,为全县改革发展营造更好司法环境。
  二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涉毒品、电信诈骗等危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案件,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源头治理,大力推进平安建设。
  三是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强化法律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不断提升法律监督的精准度;聚焦民生检察,努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切实维护国家利益的红线、底线,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线、保障线。
  四是以更高的标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抓实抓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砥砺奋进,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为实现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检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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