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底线 公正执法
柏乡县人民检察院 公诉科
柏乡县检察院公诉科充分发挥公诉职能,建设过硬队伍,强化监督能力,促进严格执法,维护法律权威,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
捍卫法律权威,认真履行职责。该院公诉科严格按照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要求,坚持客观公正,从事实、证据、程序层面严格把关,提高自身严格执法和法律监督水平,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五年来,仅有3名干警的公诉科办理审查起诉案件400余起,有罪判决率100%,没有一起案件因为处理不公或适用法律不当而引起当事人上访,保持涉检访零记录。
坚守司法底线,维护群众利益。把“群众满意”作为公诉工作标准,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要务。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龙华信用社十里铺代办站代办员王某挪用群众存款8万元资金一案时,虽然犯罪嫌疑人已被起诉,按照法律程序,法定工作已经完成,但公诉科的干警多次到龙华信用社进行协调,建议信用社先行偿还被挪用的8万元存款,解决储户的后顾之忧。经过检察官的努力,储户终于取回了自己的存款。
严格规范执法,坚持有罪必究。公诉科干警明察秋毫、秉公办案,在审查起诉一起非法经营卷烟案过程中,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某缓刑并没收查扣的卷烟后,王某突然翻供提起上诉,伪造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并找来“证人”作伪证。案件发还重审后,公诉干警认真分析案情经过,发现其中疑点,找到了其中关键。接触证人时,公诉人反复询问王某经营情况和案情经过,向其讲解法律,旁敲侧击地做思想工作,并抓住其出现悔过心理的时机,成功取得真实证言。再次起诉时,该院以伪证罪将两名证人同时提起公诉,三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悔过认罪、服从判决。
遵行职业操守,抵御威胁诱惑。不办“人情案”、不办“金钱案”、不办“关系案”,这是公诉科干警心中的一条红线,他们对自己的要求是:上对得起胸前的国徽,下对得起老百姓和自己的良心。犯罪嫌疑人王某酒后在高宁公路河渠段骑摩托车不慎摔倒,此时,恰好有一辆大货车经过,王某谎称该车撞了他,骑车追赶、强行拦截货车。索要5000元未果后,王某纠集同村人殴打货车司机并将货车强行扣押到高邑县王村,借机敲诈钱财。
此案审查起诉时,有好心人劝公诉人:王某不好惹,办案时不要“一根筋”,否则会吃亏。检察官没有因此而退缩。庭审时,以大量的证据证明王某是酒后自摔而非交通事故,该案不是民事纠纷而是无故要挟敲诈。最后王某因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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