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领导靠前指挥亲自参与
柏乡县人民检察院 反贪局
近年来,柏乡县检察院反贪局以“树检威、惩贪腐、重民生”为导向,按照“查办一案、教育挽救一大批”的工作要求,切实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结合起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反贪工作连续三年在全市综合考评中排名第一。
明确工作重心,以办案服务社会。该院运用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采取系统抓、抓系统的办案模式,认真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积极参与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等领域专项治理,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主动出击,深挖细查。2011年以来,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17件31人;查办国家工作人员20人,要案2件2人,大案9件18人,大要案率为65%,通过办案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亿元。其中,按照上级指定,立案查处的石家庄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兼石家庄市“三年大变样”办公室主任董玉辉受贿窝案、张家口市沽源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崔向勇贪污受贿案等大要案,为国家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
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办案质量。院党组将提高办案质量作为反贪工作的重中之重。检察长和主管检察长亲自参与案件线索的筛选,分析研究案情、调查取证,讯问和突破案件,靠前指挥,协调关系,解决办案中的难题,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健全完善了首办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对反贪个案实行“一案一评、一案一总结”,并将案件质量纳入干警年终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格程序,依法办案。三年来,反贪部门在查办案件中,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没有一起错案和瑕疵案件,也没有一起因执法不规范、不严格而引发当事人上访的事件。因案件质量过硬,反贪工作多次被上级肯定,其中查办的董玉辉受贿案被河北省检察院评为“2012年度十大精品案”。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按照《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工作流程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案件的线索受理、初查、立案、侦查到侦查终结的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流程管理。认真执行立案、逮捕案件上报审批制度,每起案件在要求的期限内上报市院备案。健全职务犯罪侦查与侦监、公诉部门的配合制约机制,强化质量意识;运用公诉引导职务犯罪侦查的模式,在侦查阶段认真听取公诉部门对事实及证据方面的要求,客观、全面地收集完善证据;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案件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扣押款物,逐案设立明细账,并及时存入指定银行的专用账户,严格审批手续,执行好收支两条线。严格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人权。在办案时,处处体现人文关怀,使犯罪嫌疑人感受法律威严的同时,体会到人文关爱和文明执法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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