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分配 提升效率
柏乡县人民检察院 案管办
走进柏乡县检察院二楼案件管理大厅,墙壁正中是醒目的标志——柏乡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墙壁上悬挂着案管职责和各类规章制度,大厅内配备了专用内网电脑、高清彩色法律文书打印机、扫描仪以及多功能复印(打印)机等专用设备。
该院案管办公室自2012年8月1日成立以来,充分发挥案管部门“管理、监督、服务、参谋”的职能作用,确保案件质量。截至2014年8月底,案管办受理反贪污贿赂案件10件21人,反渎职侵权案件11件15人,审查逮捕案件88件116人,公诉案件105件173人,刑事立案监督案件10件21人、侦查活动监督案件30件32人、审判活动监督案件3件5人,举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15件15人,控告、申诉受理案件41件41人,刑事申诉案件17件17人。通过严把案件质量进出口关,协调配合各业务部门规范执法行为,办案质量、办案效率明显提高。
今年3月1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运行后,案管部门依托应用系统,强化案件流程监控职责,充分发挥组织者、协调者、监督者的作用。
加强监督监管。设置专门流程监管员,对统一业务中的个案查询和流程监控进行跟踪,对该院各业务部门网上办理的业务进行监督管理,时时关注办案卡录入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使用个人电子签章,是否严格执行网上审批、审核案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是否规范等,做到监控不留死角。
强化岗位责任。对分配的案件实行谁执法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主管领导负总责的原则,从源头上防止办人情案、关系案。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预警功能,提醒督促承办人及时结案,防止超期羁押和超时限办案。同时,根据各业务部门的实际情况,对现有案管力量进行合理分配。针对侦监案件案情复杂、时间紧的特点,实行审查受案网上操作,分工合作;同时,对案件质量进行严格把关。近期,该院案管办受理一起故意杀人案件的报捕。案管办在接收公安机关移送卷宗和提请批准逮捕书后按程序严格审查案卷证据材料,符合受理条件后,通过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系统内录入案件信息,一小时内移交侦监部门,快速高效地办理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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