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乡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对2014年度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
进行嘉奖的决定
各科室、局:
2014年,我院在全市基层院年终考评工作中获得总分第一名的好成绩,并被市院授予“全市优秀基层院”。到目前为止,我院已连续四年获得此项荣誉,为表彰先进,弘扬精神,激励干劲,院党组决定对以下干警提出表彰:
对高双增、刘淏、刘晓光、张少蕊、贾伟加、范晔、侯敏7名同志通报嘉奖,并参照年终考核优秀人员奖励办法,一次性发给奖金800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创佳绩。未受表彰的同志正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先进为榜样,以事争一流的进取精神推动工作跨上新台阶。
柏乡县人民检察院
二Ο一五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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