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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烟草,合力营造“无烟”和谐校园
时间:2024-04-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期,柏乡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柏乡县部分校园未成年人存在吸烟不良现象。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防止更多未成年人受到烟草侵害,柏乡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向柏乡县烟草专卖局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该局进一步加强对烟草商店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是否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标志以及学校周边是否存在售卖香烟等情形的监管,并于2024年4月17日联合柏乡县烟草专卖局走进柏乡县职教中心开展“拒绝吸烟,保护健康”为主题的法治宣传。

柏乡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郝占川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电子烟管理办法》,通过展示PPT、发放宣传资料、与同学们“一问一答”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不得向未成年销售香烟(含电子烟)的法律规定、什么是电子烟、吸食电子烟对未成年人身心的危害等常识,并通过以案释法,警醒学生们提高防范意识,远离烟草制品,构建和谐温馨的“无烟”校园!


柏乡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范建峰通过向学生们展示、介绍市场上流行的以“奶茶杯”“液体熊”“可乐罐”等形状存在的非法电子烟,播放未成年禁烟真实案例宣传片,引导学生们在日常生活中加以识别,勿因好奇心而尝试。

最后,学生代表们集体进行了“拒绝烟草,远离电子烟”的宣誓仪式,进一步增强了学生们参与禁烟的社会责任感,提高了自觉抵制不良诱惑的能力,树立了健康科学的人生观。

营造未成年人良好的成长环境,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今后,柏乡县人民检察院将结合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及“开学第一课”活动,进一步开展好校园周边禁烟专项工作,努力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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